遭遇诈骗警察不立案该怎么办?


当遭遇诈骗向警察报案后却不被立案,这确实会让当事人感到无助,但法律也为大家提供了一些后续的解决途径。 首先,我们要明白立案的含义。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对于诈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所以,当警察不立案时,第一步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对理由不服,有权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申请要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的七日内提出,公安机关会在收到复议申请的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除了申请复议,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诈骗行为侵犯了自身人身、财产权利,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而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过刑事自诉需要自己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诈骗犯罪事实。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与诈骗有关的各种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无论是在复议、申诉还是自诉时都可能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