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怎样分配财产最划算?


在婚姻中,财产分配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下面从不同情况为你详细讲解。首先是法定财产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如果按照法定分配,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公平分割为主,保障各方的基本权益。 其次是约定财产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通过这种方式,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比如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或者一方有特殊的财产需求等,进行灵活的财产分配安排。这种约定能最大程度地满足夫妻双方的个性化需求,实现双方认为最划算的财产分配。 最后,无论是法定分配还是约定分配,都要以合法、公平、自愿为原则。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选择适合自己家庭情况的财产分配方式,并遵守法律规定,才能实现最划算的财产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