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量刑畸轻该如何启动再审?

我最近了解到一个案子,感觉法院判得太轻了,明显量刑畸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启动再审啊?是哪个部门来负责处理呢?具体有哪些流程和要求呢?希望能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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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量刑畸轻启动再审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人民检察院可以启动再审。如果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量刑畸轻,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出抗诉 ,从而启动再审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意味着当检察院发现量刑畸轻属于确有错误的情况时,就可以依此规定启动再审。并且,若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申请再审,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制度,法院经审判后认为犯罪分子有可加刑情形的,可对其加刑 。 其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量刑畸轻等存在错误,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或者同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虽然申诉并不必然导致再审启动,但如果申诉理由充分,经过法院或者检察院审查核实后,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就会启动再审程序。不过,当事人申请再审要符合一定的情形,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等情形。 最后,法院自身发现量刑畸轻等错误时,也可以主动启动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总之,量刑畸轻启动再审主要通过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等申诉以及法院主动纠错这几个途径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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