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吵架该如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指的是夫妻中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当天天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时,就可以考虑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 首先,起诉离婚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要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可以详细说明天天吵架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证据方面,可以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吵架的录音、双方的聊天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等。 然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该案件,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被告在收到后,会有一定的答辩期来进行答辩。 接下来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案件就以调解方式结案;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当事人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