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比如,被告长期在上海某区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就可以向上海该区域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其次,要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明、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如果有子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以及其他能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然后,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数额根据案件涉及的财产金额等因素确定,一般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接着,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法院立案后,会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开庭时间,并向原、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最后,领取判决结果。法院作出判决后,会向双方送达判决书。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起诉的程序和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