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家出走,另一方如何起诉离婚?


在夫妻一方离家出走的情况下,另一方若要起诉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与具体流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为另一方起诉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 接下来是具体的起诉流程。第一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一方离家出走,住所地难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步,准备起诉材料。这包括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等具体诉求)、事实与理由(比如对方离家出走的情况、夫妻感情不和的具体表现等)。 第三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 第四步,关于送达问题。由于被告离家出走,可能无法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五步,开庭审理。在完成送达程序后,法院会安排开庭。虽然被告可能不出庭,但根据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是否准予离婚作出判决。 第六步,判决结果。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在一方离家出走的情况下,另一方是可以通过合法的起诉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整个过程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准备充分的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