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在外地,离婚该如何起诉?


当夫妻双方均在外地,想要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时,这其中涉及到不少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管辖法院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通俗来讲,就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起诉离婚一般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比如,夫妻二人都在上海工作生活了两年,那么要起诉离婚,通常就向上海当地符合条件的法院起诉。 接着,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是离婚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二是双方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本;三是结婚证,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四是如有涉及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五是如果有子女,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然后是起诉的具体流程。第一步,起草好离婚起诉状,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大厅进行立案。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第二步,案件受理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先进行调解。第三步,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按时参加庭审,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理。第四步,法院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此外,如果一方在外地的时间不满一年,可能就需要按照被告住所地来确定管辖法院。而且在整个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要遵循法律程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在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来获取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