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地分居该怎么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两地分居很久了,感情已经破裂,我想离婚但不知道该怎么做。我们不在同一个地方生活,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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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双方两地分居,想要通过起诉来解除婚姻关系时,以下是详细的法律指引。 首先,要明确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两地分居若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来起诉离婚的。 其次,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财产清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阐述两地分居情况及感情破裂原因等)。 接着是起诉的流程。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上述材料,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就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最后,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总之,两地分居起诉离婚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准备充分的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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