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受到侵害该如何起诉维权?


人身权是每个人非常重要的权利,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当我们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起诉维权是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人身权起诉维权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比如,甲在A地被乙殴打致伤,那么A地就是侵权行为实施地,甲就可以选择在A地的法院或者乙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接着是准备起诉材料。最主要的就是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除了起诉状,还需要准备能证明人身权被侵害的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现场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然后是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并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立案后就进入了审理阶段。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不同的程序,比如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进行陈述、辩论,提供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还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