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如果想起诉欠钱不还的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明确起诉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得是真正借出钱的人才能起诉;二是有明确的被告,要清楚对方是谁,有对方准确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要求对方偿还多少钱,以及为什么对方欠你这笔钱;四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就是写起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相关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等;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详细说明借钱的经过和要求对方还钱的原因;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有证人能证明借钱这件事,要把证人信息写清楚。 然后,准备好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一般要准备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还要有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之后,前往法院立案。债权人要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原告的诉讼进行审查,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法院会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原告收到通知后需在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要是确实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要是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缴纳费用后,就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按时参加庭审。最后,等待法院判决,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起诉欠钱不还的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对方的法律文书。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