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交通责任认定书后该如何谈赔偿?


签了交通责任认定书后,谈赔偿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是自行协商。就是双方在平等、自愿、互相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友好地商量赔偿事宜,然后达成和解协议。这种方式适合那些经济损失比较小、案件处理起来相对简单,而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也不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情况。 其次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双方当事人都有权申请让交警部门来帮忙协调,在调解过程中,要遵循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最后根据自己的意愿签署协议。要是调解没成功,或者有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那就可以考虑其他办法。 最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是前面两种方法都行不通,在把相关证据收集齐全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交通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证据,确定事故责任方是谁,然后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赔偿内容通常包含医疗费,就是因交通事故受伤去看病所花的费用;误工费,也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而损失的收入;护理费,是请人照顾伤者所需要的费用;交通费,是受伤就医或者处理事故产生的交通花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如果造成伤残,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要是导致人员死亡,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相关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各种情况,包括勘验、检查、调查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论等,制作出来的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用来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是后续处理交通事故,包括行政处罚、刑罚追究以及民事赔偿的重要证据。 民事赔偿:就是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因为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