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最近感觉这份工作不太适合我,想解除劳动合同,但又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公司在试用期解除我的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想了解一下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和公司分别要遵循哪些流程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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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解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明确员工和用人单位不同的解除情形和相应的法律规定。 首先,对于劳动者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通知”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即可。这是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相对自由的择业权利,让劳动者有机会在初步了解工作内容和环境后,决定是否继续留在该单位工作。例如,小李在试用期内发现工作内容与面试时描述的相差甚远,他提前三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三天后就可以正式离职,公司不能以各种理由阻拦。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公司在招聘时明确了岗位需要具备某项专业技能,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法证明自己具备该技能,那么公司可以认定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则规定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证据包括明确的录用条件、对劳动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等。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充分证据,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总之,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时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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