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我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因为个人发展想离职,又怕不符合法律规定有麻烦。也不清楚公司在哪些情况下能和我解除合同。想了解一下,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有哪些合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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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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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并不是“终身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解除的。下面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个角度来分别阐述解除的方式和法律依据。 首先,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能够解除合同。比如,用人单位因经营战略调整,与劳动者友好协商后,劳动者同意离职,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种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如,劳动者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多次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种是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比如,企业因技术革新,原来的岗位不再需要,而员工又无法适应新岗位要求,企业就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从劳动者角度来看,劳动者也可以主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劳动者找到了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三十天后就可以离职。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例如,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劳动者就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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