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按揭房怎样给一方?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有一套还在还按揭的房子。我们商量好把房子给一方,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签个协议就行,还是要走什么法律程序?需要银行同意吗?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操作,避免以后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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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将按揭房给到一方是一个涉及法律和金融程序的事情,需要谨慎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按揭房的概念,按揭房就是购房者向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权益。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按揭房归属一方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通过协议来处理的。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夫妻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这个协议要明确写明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剩余的按揭贷款由谁来偿还等关键内容。协议签订后,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第二步,因为房屋存在按揭贷款,涉及到银行的利益,所以需要通知银行并获得银行的同意。银行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如果符合条件,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比如变更还款人等。 第三步,完成银行手续后,还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的产权人变更为获得房屋的一方。办理变更登记时,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房产证等。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按揭房的归属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按照法院的判决办理相关的手续。 总之,离婚时将按揭房给一方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确保银行权益和产权变更的合法性,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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