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社保如何转移回原籍?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当您辞职后要将社保转移回原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就为我们辞职后社保转移回原籍提供了法律支持。 接下来,是社保转移回原籍的具体流程。一般分为三个大步骤,即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在办理社保转移时,还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通常包括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在办理社保转移回原籍之前,最好先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办理细节。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一些小问题而耽误您的办理进度,确保社保转移能够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