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与适用犯罪中止?
我对犯罪中止这个概念不太明白,在实际案件里它是怎么判断和应用的呢?比如一个人在犯罪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停止了犯罪行为,这算不算是犯罪中止?我想了解下犯罪中止具体的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
展开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犯罪还没完成的时候,犯罪人主动停止做坏事,或者采取措施避免了不好的结果出现。 从认定标准来看,首先要满足时间性,即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个过程从犯罪预备开始,一直到犯罪既遂之前。比如,张三准备去盗窃,在踩点阶段(犯罪预备)因为良心发现放弃了,这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中止;如果他已经偷到东西离开了现场(犯罪既遂),之后再后悔把东西还回去,就不能算犯罪中止了。 其次是自动性,也就是行为人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主动放弃犯罪的。这里强调是主动而非被迫,比如李四本想抢劫,但看到被害人可怜,自己主动放弃了抢劫行为,这就具有自动性。但如果是因为被警察追捕或者被害人反抗激烈而停止犯罪,那就不属于自动放弃。 最后是有效性,即行为人要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假如王五想投毒杀害他人,在投毒后又后悔了,及时将被害人送到医院抢救,避免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这就满足了有效性。如果虽然采取了措施,但最终还是没能阻止犯罪结果发生,那就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关于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犯罪中止的宽大处理,鼓励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及时回头,减少社会危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