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如何理解定金和订金?


在法律层面,定金和订金是两个具有不同含义和法律后果的概念。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简单来说,定金就是一种保障,如果交定金的人违约,定金就没了;如果收定金的人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实际上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在交易中,如买家交付订金,若买卖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交易,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如数退还订金。订金的退还,一般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来处理,法律并没有像对定金那样明确的规定。 从两者的区别来看,定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罚则,能对合同履行起到更强的约束作用;而订金相对来说,更多是一种预先支付的款项,对双方的约束力度较弱。在签订合同涉及这两个概念时,一定要仔细区分,明确写入合同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不同的表述可能会带来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在合同中使用了“定金”字样,但没有明确约定定金性质,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无论是作为支付方还是接收方,都要清楚了解定金和订金的差异,避免因用词不当或理解错误而产生纠纷。 综上所述,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法律意义和实际运用中却大不相同。大家在经济活动中遇到这两个概念时,务必谨慎对待,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