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过错推定的适用?
我在处理一些民事纠纷的时候,听说过过错推定这个概念,但不太明白它到底怎么适用。比如在什么情况下能适用过错推定,适用它有什么好处和限制等,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内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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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是一种在法律领域,尤其是侵权责任领域中应用的归责原则。简单来说,在一般的侵权案件里,通常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被侵权的一方要拿出证据证明侵权方存在过错。而过错推定则是反过来,先假设侵权方是有过错的,除非侵权方能够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过错推定有诸多规定。例如在物件致人损害的情形中,依据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典型的过错推定的应用,只要出现了物件脱落、坠落伤人的情况,首先就推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有过错,除非他们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和维护的义务,不存在过错。
过错推定的适用范围是有明确界定的。除了上述物件致人损害外,在一些特殊的侵权领域也会适用。比如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也就是说,当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就先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医疗机构需要自证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