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指专门的鉴定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对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责任程度等作出的判断。它对于处理医疗纠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定义上看,医疗事故鉴定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或卫生行政部门会委托具有资质的医学会等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会组织专家,根据病历资料、现场调查等情况,综合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鉴定结论会明确事故的等级,这对于确定赔偿数额等有着直接的影响。 在责任程度方面,鉴定结论会判定医疗机构承担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完全责任意味着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则是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是指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这对于划分医患双方的责任,确定赔偿比例非常关键。 然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并不是绝对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同时,在诉讼过程中,鉴定结论也只是一种证据,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总之,理解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需要了解其分级、责任程度的划分,以及它在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作用和地位,同时要明白它并非不可质疑的最终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