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特殊侵权?
我最近遇到了一些侵权方面的事情,感觉和一般的侵权不太一样。听别人说这可能是特殊 侵权,但我不太明白特殊侵权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特殊侵权和普通侵权有啥区别,它的构成条件是啥,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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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是相对于一般侵权而言的一种侵权行为类型。一般侵权行为通常要求侵权人具备主观过错,并且由受害人来证明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以及因果关系等要素。而特殊侵权则有其独特之处。
从概念上来说,特殊侵权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即使行为人无过错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不考虑其过错,也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也就是说,在特殊侵权中,法律对侵权责任的认定和承担做出了特殊安排,放宽了对受害人证明责任的要求,或者对侵权人的责任承担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在我国,有很多法律条文对特殊侵权做出了规定。例如《民法典》中规定的产品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一种特殊侵权。这里并不要求受害人证明生产者存在过错,只要产品有缺陷并且造成了损害,生产者就要担责。这是考虑到在现代工业生产中,消费者很难去了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细节,也难以证明生产者的过错。所以法律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做出了这样的特殊规定。
还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样,这里不要求受害人证明侵权人有过错。因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往往涉及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受害人很难去证明侵权人的主观过错。法律这样规定,有利于促使企业等主体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减少污染和破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