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如何使用医保?
我在老家交了医保,现在要去外地工作,之后生病就医肯定也得在外地。但我不清楚在异地看病该怎么用医保,是要提前办理什么手续吗?报销流程是怎样的?能报销多少呢?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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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使用医保,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就医时,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的过程。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异地就医使用医保的相关事宜。 首先是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者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的类型有多种,比如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像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转到外地就医的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短期出差、旅游等期间突发疾病需要在异地就医的人员。备案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居住证明(如居住证)、转诊转院证明等。以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为例,办理备案时,一般要提供异地居住的相关证明,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备案。 然后是就医结算。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直接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与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对于一些还未实现直接结算的费用,参保人员需要先自行垫付,然后持相关票据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关于报销政策,异地就医的报销政策一般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也就是说,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就医地的规定;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各地应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医保服务。同时,《社会保险法》也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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