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该如何估价?


工程变更估价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工程内容发生改变时,确定变更部分价格的重要工作。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其相关概念、估价原则、方法以及法律依据。 首先,工程变更指的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对原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工程量等方面进行的修改和调整。而工程变更估价,就是确定这些变更部分的价值。这一过程关系到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经济利益,必须按照合理的原则和方法进行。 在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 2013)是工程变更估价的重要依据。该规范规定了工程变更估价的基本原则。 其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例如,在某建筑工程中,原设计的墙面涂料品牌变更为同档次的另一品牌,而该品牌在已标价清单中有对应的价格,那么就可以直接采用这个价格进行估价。 其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比如,原设计的普通窗户变更为具有一定隔音功能的类似窗户,此时可以参考普通窗户的单价,并结合隔音功能增加的成本等因素,在合理范围内确定变更窗户的单价。 其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例如,工程中增加了一项全新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已标价清单中没有相关价格,此时承包人需要按照上述要求提出单价,经发包人认可后作为变更估价的依据。 其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比如,变更工程中使用了一种新型的建筑材料,市场上相关信息较少,此时承包人需要通过市场调查获取合理的价格,并经发包人确认。 此外,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变更估价需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等多方共同参与,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公正地确定变更部分的价格。这样既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又能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