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自诉刑事判决书该怎么写?


一审自诉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刑事案件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应否处以刑罚和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写法。 首先是首部。这部分包含标题、案号、公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情况。标题应写明“XX人民法院一审自诉刑事判决书”;案号一般由年度、法院代字、案件性质代字和序号组成,如“(2025)X刑初字第XX号”。由于是自诉案件,这里写自诉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等,同时写明被告人的基本信息。 然后是事实部分。该部分要详细叙述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对于自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要准确概括,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要素。这些事实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引用证据时,要具体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证明内容,使证据与事实紧密相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接着是理由部分。理由部分要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进行分析论证。阐述应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说明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同时,对于自诉人的指控,合理的部分要予以支持,不合理的部分要进行分析说明并予以驳回。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完整,写明条、款、项。 再就是判决结果部分。这是判决书的核心内容,要明确、具体地写明对被告人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构成犯罪,要写明罪名和判处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要宣告无罪。判决结果的表述要规范、准确,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要求。 最后是尾部。尾部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一般表述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X份”。同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写明判决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