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后会怎么处理?


当检察院立案之后,其处理过程通常会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步骤进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侦查阶段。检察院在立案之后,会展开侦查工作。侦查主要是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通俗来讲,就是要把案件的事实查清楚,看看犯罪嫌疑人到底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犯罪情节是轻还是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虽然这里说的是公安机关,但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也遵循类似的原则进行侦查活动。在这个阶段,检察院可以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鉴定等侦查措施。 接着是审查决定阶段。侦查终结后,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也适用同样的审查程序。根据审查的结果,检察院会作出不同的决定。如果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是后续执行与监督阶段。如果作出起诉决定,案件会进入审判程序,由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在审判过程中,检察院会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如果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如果被不起诉人的财物在侦查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同时,检察院还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确保整个司法过程依法进行。 总之,检察院立案后的处理是一个严谨且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以保障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