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该怎么书写?


在法律领域,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当符合一定条件时需要解除取保候审,这时就会用到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书写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取保候审。简单来说,取保候审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而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就是相关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取保候审状态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这就是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法律依据。 接下来谈谈决定书的具体书写。一般来说,它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标题,直接写“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即可,要写在纸张的第一行正中间,字体可以稍大一些,这样能突出这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 第二部分是编号,通常由年份、机关代字、顺序号组成,比如“[2025]X刑保解字第XX号”,位于标题的右下方。这个编号就像是这份决定书的“身份证号”,方便日后查询和管理。 第三部分是被取保候审人的基本信息,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及职业等内容。准确填写这些信息,能确保这份决定书是针对特定的人。 第四部分是正文内容。要写明取保候审的原因、决定取保候审的时间(要精确到年月日)、现在决定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解除原因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另一种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如果是期限届满,就可以写“因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十二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其解除取保候审”。 第五部分是尾部。要注明决定解除取保候审的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写明日期。这个日期很关键,它是解除取保候审正式生效的时间。 最后,如果有保证人的,还要在决定书里注明对保证人的相关处理情况;如果是采用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要说明保证金的退还情况。 总之,书写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格式要求,确保内容准确、规范,这样才能保证其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