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里子女抚养权归属该怎么写?


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孩子未来的生活安排和权益保障。以下是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在协议书中清楚地写明孩子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这能准确地确定协议所涉及的孩子身份,避免出现混淆。例如,“婚生子/女[孩子姓名],性别[男/女],[具体出生日期]出生”。 接着,要明确抚养权的归属方。直接写明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例如“双方同意婚生子/女[孩子姓名]由[父亲/母亲]直接抚养,随其共同生活”。这里的“直接抚养”意味着孩子将与该方一起生活,该方负责孩子日常生活的照料、教育等主要事务。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也必须在协议中体现。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要明确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比如,“[未直接抚养方]应每月向[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具体金额]元,于每月[具体日期]前将抚养费转至[直接抚养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抚养费的金额通常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另外,还应写明探视权的相关内容。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这对于维护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情关系非常重要。要明确探视的时间、方式等。例如,“[未直接抚养方]有权探视孩子,探视时间为每周[具体时间],探视方式为[例如到直接抚养方住处接走孩子,探视结束后送回]”。同时,如果在探视过程中需要变更时间或方式,双方应如何协商解决也可以在协议中说明。 最后,为了保证协议的严谨性和法律效力,建议在协议结尾处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比如,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或不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并且,离婚协议书最好由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这样,一份完整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书就完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