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中断后该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可前段时间公司给我断缴了工伤保险。我现在特别担心赔偿的问题,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工伤保险中断怎么赔偿,是由公司全部承担,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方式和标准,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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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中断后的赔偿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未经授权擅自终止缴纳社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工伤事故,那么对于一系列赔偿责任,应当完全由该企业承担。像依据工伤鉴定等级确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所有赔偿款项,都要由用人单位无条件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其次,如果在受伤时工伤保险处于断交状态,但之后及时补交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需要补缴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随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新发生的费用。 另外,工伤认定通常应当在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超过60天仍未申报的人员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所以发生工伤后,要及时关注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对赔偿问题存在争议,还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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