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该怎么写?


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是公司股东会就是否解散公司以及相关后续事宜作出决策时形成的书面文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撰写该决议。 首先,标题应明确为“[公司名称]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这能直接表明决议的核心内容,让看到的人一目了然。 其次,首部要写清楚会议基本信息,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股东以及会议的性质(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比如在某年月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股东会,参会股东为公司的各位股东等。这部分信息是对会议基本情况的记录,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然后,正文是决议的核心部分。第一,要说明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这是为了保证决议的程序合法,避免后续产生法律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阐述公司解散的原因。可能是经营不善、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例如,公司近年来连续亏损,无法继续维持正常经营,经股东会讨论决定解散公司。第三,明确公司解散的具体时间,确定公司从何时开始进入解散程序。第四,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的成员名单和负责人。清算组负责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和处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五,授权清算组代表公司处理与解散和清算相关的一切事宜,如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司解散等。 最后,尾部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决议的签署日期。这是对决议内容的确认和认可。 总之,撰写公司解散股东会决议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合法。如有必要,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