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撤销证明该怎么写?


当涉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撤销证明的书写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了解和操作。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被执行人以及撤销证明的重要性。被执行人是指在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被判定需要履行一定义务,但尚未履行完毕的个人或单位。而撤销证明则是在被执行人完成了相应义务后,由法院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它能证明被执行人已经不再处于被执行的状态。 从法律依据上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当符合这些情况时,就需要有撤销证明来证实。 接下来看看撤销证明的具体内容和格式。一般来说,证明应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标题部分,应明确为“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撤销证明”,让阅读者一眼就能知晓其用途。正文部分,开头要写清楚出具证明的法院名称,然后详细说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接着,要阐述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执行依据(如具体的判决书文号)、执行标的等。之后,重点说明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义务的情况,比如是通过何种方式履行的(是全额支付款项,还是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等)。结尾部分,要明确表明该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已经撤销,并注明证明出具的日期,最后加盖法院的公章。 如果对证明的书写不确定,也可以向作出执行裁定的法院进行咨询。法院通常会有标准的模板或者给予详细的指导,以确保证明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总之,准确、规范地书写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撤销证明,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相关事务的顺利办理都有着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