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证据清单里的存款该怎么写?


在离婚时,证据清单里存款的书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它有助于清晰地呈现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为法院的判决提供依据。 首先,对于存款证据清单,我们需要明确其目的是让法官能够清楚地了解存款的情况。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存款的基本信息。这些基本信息包括存款所在的银行名称,这就好比我们要知道钱放在哪个“存钱罐”里。比如,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同时,要写明银行卡的卡号,卡号就像是这个“存钱罐”的专属编号,有了它就能准确找到对应的账户。另外,要注明账户的户名,也就是这个“存钱罐”是谁名下的。 除了基本信息外,存款的金额也是关键内容。对于活期存款,要提供起诉时账户内的余额。这就像是查看“存钱罐”现在还剩多少钱。可以通过银行的流水明细或者账户查询记录来确定准确的余额。而对于定期存款,不仅要写明本金数额,也就是最初存进去的钱,还要注明存款的起止日期和利率。这是因为定期存款在不同的时间段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利息收益。 在书写证据清单时,最好能够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银行的账户明细单,它就像是“存钱罐”的进出账记录,可以清晰地看到资金的流动情况;存单,它是定期存款的重要凭证,上面记录了存款的详细信息。这些证据材料能够增强存款信息的可信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银行的账户明细单和存单都属于书证的范畴。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准确、完整地书写存款证据清单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避免因证据不足而导致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此外,在收集和整理存款证据时,要注意合法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这些证据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同时,如果对存款情况存在争议,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以确保存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