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交了定金却不过户该怎么办?
我卖房,买方交了定金,可到了约定过户时间,买方却拖着不过户。我不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担心自己权益受损,也不知道有什么法律途径能解决这事儿,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该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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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买方交了定金却不过户的情况时,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这种买方交了定金不过户的场景中,这很可能属于买方违约。因为在房屋买卖交易里,按照约定进行过户是买方的重要义务之一。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过户,就违反了合同约定。 此时,卖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可以先尝试与买方进行沟通协商。友好地提醒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完成过户手续,并了解买方不过户的原因。也许是买方遇到了一些客观困难,通过协商可以找到解决办法,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协商无果,卖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合同中有关于逾期过户的违约责任条款,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如果买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卖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买方根本违约为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同时,卖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完成过户手续,并承担因违约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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