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要怎么写才能防止财产隐瞒?


要在离婚协议中防止财产隐瞒,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很关键。 首先,要明确财产范围。在离婚协议里详细列出双方已知的所有财产,比如房产,要写清楚房屋的具体地址、房产证编号、购买时间、产权归属等信息;车辆要写明品牌、型号、车牌号、购买时间等;银行存款要列出开户银行、账号、大致存款金额等。这一步就像是给财产建一个“清单”,让双方都清楚有哪些财产,也方便后续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财产处理就需要明确财产范围,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详细罗列,有助于遵循该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处理。 其次,增加兜底条款。可以在协议中写明“双方确认除本协议中明确列出的财产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隐瞒情况。若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瞒财产的行为,隐瞒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的兜底条款就像一个“保险”,即使有未被发现的财产,也能在后续有处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兜底条款就是为了保障这一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的落实。 再者,规定违约责任。明确如果一方隐瞒财产,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比如要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在财产分割上给予对方更大的比例等。违约责任的设置能对双方起到约束作用,让大家不敢轻易隐瞒财产。这种规定也是基于公平原则和《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促使双方遵守协议约定。 最后,建议进行财产公证或请律师见证。财产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让协议更具权威性和可信度;律师见证则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监督,确保协议的签订过程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