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怎么写才能不承担对方债务?


在离婚时,许多人都希望通过离婚协议来避免承担对方的债务。要想让离婚协议起到不承担对方债务的作用,需要明确一些关键内容,并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要理解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本就无需承担。 在写离婚协议时,对于债务问题,一定要明确哪些是对方的个人债务。可以在协议中详细列出债务的种类、金额、债权人等信息,并明确约定这些债务由对方自行承担。例如:“男方名下的[具体债务,如某银行信用卡欠款X元],系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负责偿还,与女方无关。” 同时,为了增强协议的效力,还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比如,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偿还债务,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只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你们之间的债务约定,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但是,承担了债务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追偿。 此外,签订离婚协议时要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如果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总之,写离婚协议避免承担对方债务,关键是明确债务性质、详细约定债务承担方式,并考虑到协议对第三人的效力和可能的违约责任等问题。如有需要,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