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的免责事由怎么写?


环境污染侵权的免责事由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时非常重要,它是侵权人用来证明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撰写环境污染侵权的免责事由。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环境污染侵权。简单来说,环境污染侵权就是由于行为人污染环境的行为,给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对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作出了规定。而免责事由则是法律规定的,在特定情形下侵权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常见的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海啸、台风等自然灾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污染者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后没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害,仍然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例如,在已知台风即将来临的情况下,企业没有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设备进行妥善防护,导致污染物泄漏,就不能完全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 二是受害人故意。如果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比如,受害人明知某区域存在污染风险,却故意进入该区域并造成自身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里受害人故意就是一种免责情形。 三是第三人过错。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第三方故意破坏企业的环保设备,导致污染物泄漏造成他人损害,企业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而不承担主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在撰写免责事由时,格式上一般应遵循以下步骤: 开头要明确表明是针对哪一起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提出的免责事由。 正文部分详细阐述具体的免责情形。对于不可抗力,要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具体情况以及自己采取的合理应对措施;对于受害人故意,要提供证据证明受害人存在故意行为;对于第三人过错,要说明第三人的行为以及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要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增强免责事由的合法性和说服力。 结尾部分总结自己的观点,再次强调符合免责条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撰写免责事由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要收集能够证明免责情形存在的各种证据,如气象报告、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越充分,免责事由的可信度就越高。 二是语言表达要准确、清晰。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语言,以免引起误解。 三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撰写,不得编造虚假的免责事由,否则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总之,撰写环境污染侵权的免责事由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准确引用法律条文,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