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该怎么写?


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是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被驳回后,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交的一种法律文书。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起诉状的格式要求。一般来说,起诉状应包含标题、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项几个部分。标题通常为“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首部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正文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是原告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比如请求停止对特定执行标的的执行、请求确认对执行标的享有所有权等,要明确、具体且合理。事实与理由部分则需要详细阐述案件的来龙去脉。说明执行标的的具体情况,如标的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等;说明自己对执行标的享有权利的事实依据,比如是基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取得所有权;还要说明法院的执行行为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会侵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引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在撰写起诉状时,可以结合该条法律,说明自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合法性。 尾部要写明受诉法院的名称,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的年月日。附项部分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清单,比如合同、产权证书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在撰写执行异议之诉起诉状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语言通顺、逻辑清晰。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撰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提高胜诉的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