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时判决书怎么写?


在探讨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时判决书如何书写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有期徒刑、管制以及并罚的概念。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管制则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当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时,就涉及到并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一份规范的判决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首部,首部一般包括标题、案号、诉讼参与人及其基本情况,还会写明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等信息。这里的标题就是XX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则是按照法院内部的编号规则来确定的。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会详细写明公诉机关、被告人等的信息。 接着是事实部分,事实部分是判决书的重要内容,要详细叙述经法院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对于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的案件,需要清楚地说明被告人实施的不同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分别符合哪些犯罪构成要件,以及为什么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比如,被告人可能实施了一个较重的犯罪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应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又实施了一个相对较轻的犯罪行为,适合判处管制。 然后是理由部分,理由部分主要是阐述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的依据和理由。法院会依据查明的事实,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文,说明为什么对被告人的不同犯罪行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以及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并罚方式。这里会引用具体的法律条文,如上述提到的《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来支持判决结果。 最后是判决结果部分,这是判决书的核心。在这部分,会明确写出被告人犯了哪些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多少年、管制多少年,以及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的具体表述。同时,还会写明刑期的起止日期等信息。此外,判决书尾部还会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等内容。总之,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的判决书书写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要求,确保内容准确、规范、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