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违法解除?
我和公司签了合同,最近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合同,但没说清楚原因。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怎样的解除行为才算是违法解除呢?我这种情况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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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通常指的是一方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关系。下面分别从合同和劳动关系两方面为你解释。 在合同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只有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情形时,当事人才能解除合同。如果没有出现这些法定情形,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比如,甲和乙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在某个时间交付货物,乙没有出现法定解除情形却突然说不履行合同了,这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合同。 在劳动关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辞退劳动者,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例如,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却直接将其辞退,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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