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前几天公司突然通知我被辞退了,也没说什么正当理由。我觉得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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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一系列的权益可以主张,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在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比如在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没有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就辞退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并且客观条件允许,用人单位就必须让劳动者回去继续上班。但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干了,或者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在第四十七条中有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当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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