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申请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申请书是在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所使用的法律文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为我们申请行政调解提供了法律基础。 接下来是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和格式。一份完整的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申请书通常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标题,直接写“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申请书”,让接收方一眼就能明确文书的性质。 第二部分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如果是患者本人,就写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如果是患者家属代为申请,除了患者的上述信息外,还要写明家属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患者的关系。被申请人一般是医疗机构,要写清楚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第三部分是申请事项。这部分要明确写出申请人希望通过行政调解达到的具体赔偿要求,比如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或者要求对后续治疗费用进行调解确定等。表述要清晰、具体,不能模糊不清。 第四部分是事实和理由。详细描述医疗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患者何时在该医疗机构就诊,接受了哪些诊疗行为,何时发现出现了医疗事故,导致了怎样的损害后果等。同时,要说明为什么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比如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哪些违反诊疗规范、操作失误等情况。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医学知识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但不要过于专业和复杂,以让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能够理解为准。 第五部分是证据清单。如果有相关的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要在申请书中列出证据的名称、来源和证明内容。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卫生行政部门更好地了解医疗事故的情况,做出公正的调解。 最后一部分是落款,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如果是家属代签,要注明代签情况)和申请日期。 在撰写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申请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语言通顺、条理清晰。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撰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