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协议书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协议书是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就纠纷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纠纷协议书的写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标题部分。一般直接写“医疗纠纷协议书”即可,这样能清晰表明文件的性质。 接着是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要详细列出医患双方的相关信息,包括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准确的信息能确保协议主体明确,在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中有据可查。 然后是正文部分,这是协议的核心内容。要明确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如患者在何时、因何事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在诊疗过程中发生了什么纠纷等。比如,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身体受到损害。 对于纠纷的解决方案,要详细说明。这可能包括医疗机构给予患者的赔偿方式和金额。赔偿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现金,也可以分期支付等。金额要明确具体数额,并且要写明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例如,医疗机构应在协议签订后的[具体日期]内,以转账的方式将[具体金额]元赔偿款支付到患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医疗机构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并对患者的隐私进行保密;患者有权利获得赔偿,同时有义务不得再就该纠纷向医疗机构主张其他权利。 关于违约责任,要约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比如,医疗机构未按时支付赔偿款,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患者支付违约金。 在协议的结尾部分,要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医疗机构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患者本人签字,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要签字。同时,要注明协议签订的日期。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医疗纠纷协议书属于合同的一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符合法律规定。此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这进一步明确了医疗纠纷协议书的重要性和合法性。 总之,写医疗纠纷协议书时,要确保内容完整、明确,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协议书的内容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