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出庭委托书该怎么写?


在法律事务中,当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出庭时,委托他人代为出庭是常见的做法,此时就需要撰写代出庭委托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代出庭委托书的写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代出庭委托书需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一是标题,直接写“代出庭委托书”即可,让人一目了然。 其次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人就是原本应该出庭但无法亲自出庭的当事人,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代为出庭的人,同样要详细写明其基本信息。这部分内容能够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是委托书有效的基础。 接下来是委托事项和权限。要明确写出委托受托人在哪个具体案件中代为出庭,比如“委托受托人在[具体案件名称及案号]中代为出庭”。权限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所以权限可以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只是让受托人参与庭审过程、陈述事实等;特别授权则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重大权利的行使,需要在委托书中明确写明。 然后是委托期限。要写明委托的起止时间,比如“本委托书的委托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一般结束日期为案件审理终结。 最后,委托人要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这是表明委托人对委托事项的认可和负责。 以下为一个简单的代出庭委托书模板示例: 代出庭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具体姓名],性别[具体性别],年龄[具体年龄],住址[详细住址],联系方式[具体号码] 受托人:姓名[具体姓名],性别[具体性别],年龄[具体年龄],住址[详细住址],联系方式[具体号码] 现委托受托人在我与[对方当事人姓名]的[具体案件名称及案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为:[写明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及具体权限内容] 委托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姓名] [具体日期] 总之,代出庭委托书的撰写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内容完整、准确,这样才能保证委托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