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理判决书该如何书写?


再审理判决书是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经再审程序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下面将从基本概念、书写内容和格式、法律依据以及书写要点等方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书写再审理判决书。 首先,理解再审理判决书的基本概念很重要。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申请再审符合法定条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再审理判决书就是在这个程序结束后,对案件重新作出的最终判定文书。 再审理判决书的内容和格式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一是首部。首部要写明标题、案号、诉讼参与人及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标题应明确“[具体法院名称]民事(或刑事、行政)再审理判决书”。案号要体现再审程序的特点,如“[年份]×民再×号”。诉讼参与人部分要准确列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等的基本信息。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要简要说明案件原审情况、再审的提起原因和审理过程。 二是正文。正文是判决书的核心部分,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事实部分要详细叙述原审认定的事实、再审中查明的新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理由部分要依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原审判决是否正确进行分析评判,阐明再审改判或维持原判的理由。判决结果要明确、具体,有给付内容的要写明给付的对象、金额、时间等。 三是尾部。尾部要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合议庭成员署名以及判决日期等。诉讼费用的负担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确定。告知上诉权利要明确上诉的期限、上诉的法院等内容。 书写再审理判决书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这些法律对再审程序和判决书的制作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再审判决、裁定的效力取决于再审程序是按照第一审程序还是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此外,书写再审理判决书还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在语言表达上,要准确、严谨、规范,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词汇和语句。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完整,注明法律名称、条款序号和具体内容。对于事实的叙述要客观、全面,有证据支持。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要进行深入分析,做到以理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