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家赔偿再审申请书怎么写,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我之前申请国家赔偿,结果不太满意,打算申请再审。但我不知道国家赔偿再审申请书该怎么写,也不清楚国家赔偿的范围到底有哪些。我想知道申请书里要写些什么内容,格式是怎样的,还有哪些情况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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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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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再审申请书是在申请人对国家赔偿的原决定不服,请求再审时所提交的法律文书。下面为您介绍国家赔偿再审申请书的写法和国家赔偿的范围。 首先,国家赔偿再审申请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是请求事项,这部分要明确写出申请人希望通过再审达到的具体赔偿要求,比如要求赔偿的金额、返还财产等。例如,申请人因错误羁押申请赔偿,请求事项可以写“请求再审决定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错误羁押造成的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XX元”。 第三部分是事实与理由。在这部分,申请人需要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经过,说明原决定存在的错误之处。要结合相关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自己的请求是合理合法的。比如,说明自己是如何被错误拘留、逮捕,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原决定的错误等。 关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该法规定,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行政赔偿方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侵犯财产权的情形包括: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刑事赔偿方面,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侵犯财产权的情形包括: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总之,撰写国家赔偿再审申请书要内容完整、事实清晰、理由充分,同时要依据法律规定明确自己的赔偿范围。如果在撰写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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