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房屋财产怎么写才有效?
我打算和配偶协议离婚,涉及到房屋财产分割。我们有一套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不知道在离婚协议里关于房屋财产这部分该怎么写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是写清楚归谁所有就行,还是有其他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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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屋财产进行有效书写,需要满足多方面的要求。首先,离婚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其效力判定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协议内容的表达是真实意愿,且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对于房屋财产的具体书写内容,要详细且明确。要写清楚房屋的具体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面积、产权证书编号等,这些信息能准确界定该房屋的唯一性。比如,不能只写“我们的房子”,而要写“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栋X单元X室,建筑面积XX平方米,产权证书编号为XXXX”。 要明确房屋的归属情况。如果房屋归一方所有,要清晰写明另一方放弃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最好约定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和方式等。例如,“该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应在离婚协议生效后30日内配合男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至男方名下”。 还要对房屋的债务情况进行说明。如果房屋存在贷款等债务,要明确由哪一方承担剩余的还款责任。比如,“该房屋尚有未还清的银行贷款XX元,自离婚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男方继续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义务”。 此外,离婚协议的形式也很重要。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到公证处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这样能进一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总之,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财产的书写要严谨、详细、合法,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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