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我想自己写一份遗嘱来分配名下的房产和存款,但又怕写得不符合法律要求,遗嘱无效。我不太清楚自书遗嘱的具体写法和有效条件,比如需不需要见证人,内容要怎么写,格式有没有要求等,希望能了解怎样写自书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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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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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它是一种常见且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形式,能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其个人财产。要使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是实质要件。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头脑清醒,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理解遗嘱行为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所以,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才可能有效。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意味着遗嘱内容是遗嘱人自愿作出的,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如果遗嘱是在他人的威胁或欺骗下订立的,那么该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对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遗嘱人无权处分。比如,将不属于自己的公有住房通过遗嘱进行分配,这部分遗嘱内容就是无效的。 其次是形式要件。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这要求遗嘱的每一个字都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不能打印或由他人代写。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签名是遗嘱人对遗嘱内容的认可和确认,是遗嘱生效的重要形式要求。只盖章或者按手印而没有签名的自书遗嘱,可能会存在效力瑕疵。 遗嘱中必须注明年、月、日。注明日期可以确定遗嘱的订立时间,当存在多份遗嘱时,有助于判断各份遗嘱的先后顺序,从而确定哪份遗嘱具有最终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另外,自书遗嘱一般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但为了增强遗嘱的证明力,也可以邀请无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总之,只有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自书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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