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的犯罪分子能否重获自由,其减刑与释放是怎样规定的?


首先来说,金融犯罪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重获自由的,途径主要有减刑和假释。 减刑,简单来说,就是对在刑罚执行期间,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行为的犯罪分子,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按照《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就可以减刑。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比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且查证属实等情况,应当减刑。不过减刑有一定限度,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假释呢,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为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就附条件地提前释放。依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限制。并且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于金融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减刑和假释方面同样要遵循这些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对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也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相关概念: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