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父母姊妹分自己的家产,该如何立遗嘱?


在生活里,遗嘱是自然人对自己身后财产进行安排的一种重要方式。为防止父母姊妹分自己的家产而立遗嘱,需要了解一些关键要点。首先,遗嘱要想合法有效,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多种。 第一种是自书遗嘱。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整个遗嘱的内容都得是你自己亲手写的,不能打印,也不能让别人代写,写完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写清楚是哪年哪月哪日写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遗嘱是你真实的意思表示,能体现你对财产分配的意愿。 第二种是代书遗嘱。要是你自己不方便书写,可以找别人代书。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里的见证人很关键,他们不能是与继承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不能是你的父母、姊妹或者其他可能从遗嘱中受益的人。找见证人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还有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种方式相对方便,但同样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见证程序。 另外,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如果情况危急,你还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是因为口头遗嘱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并且危急情况消除后要及时用其他更可靠的形式重新立遗嘱。 在内容方面,你要明确写出自己名下的财产有哪些,比如房产、车辆、存款等,然后具体说明这些财产要留给谁。这样可以避免之后因为财产范围不明确而产生纠纷。同时,在立遗嘱时要确保是自己真实的意愿,没有受到他人的胁迫、欺骗等。如果对遗嘱的内容或者形式不确定是否合法有效,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给予指导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