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实缴的股东怎样退出公司?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当时入股时没实缴资金。现在我想退出公司,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没实缴资金会不会对退出有影响。想问问大家,没有实缴的股东退出公司有什么方法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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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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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没有实缴的股东若想退出公司,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途径。 首先是股权转让。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即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过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即便没有实缴出资,出让股东依然要确保受让人知晓这一情况,并且按照公司章程或者相关约定承担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 其次是公司减资。公司减资意味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通过减资,没有实缴的股东可以按照减资程序退出公司,但这个过程相对复杂,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并且要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最后是公司回购股权。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符合上述情形,没有实缴的股东也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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