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离婚背债会怎么判呢
我女儿最近离婚,却背上了债务,心里特别着急。想弄清楚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是按什么标准来判定债务该谁承担的,是她自己还,还是和前夫一起还,很担心女儿未来的生活,希望能了解具体的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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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债务的判定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产生的房贷,或者为了经营共同的生意借的钱,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偿还债务。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夫妻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各自拥有财产了,那双方可以商量怎么继续还剩下的债务。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而个人债务,就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这种债务就由负债的一方自己偿还。比如一方偷偷背着另一方去借的钱,而且这笔钱完全用在了他自己个人的事情上,像自己独自投资失败欠的债,那这就属于个人债务。 法院在判定债务归属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会审查债务产生的时间、用途、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等。如果一方主张某笔债务是共同债务,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确实符合共同债务的条件。要是主张是个人债务,同样需要拿出证据,比如借款合同里明确约定是个人借款,或者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总之,法院是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公平公正地判定债务如何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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