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扛着债务离婚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债务的判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要区分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就是个人自己要承担的债务。比如在结婚前你自己借的钱,这就是婚前个人债务。还有结婚后,没经过另一半同意,自己借的钱且这笔钱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没告诉另一半自己一个人借钱去创业,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这种情况也属于个人债务。另外,如果遗嘱或者赠予合同里明确说某个东西只属于夫妻一方,那么跟这个遗嘱或者赠予合同有关的债务,就由拿到这个东西的人自己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符合上述情况,那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借的钱,或者夫妻一方借了钱,事后另一方追认同意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一方为了家庭日常买菜、孩子上学等生活开销借的钱,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之,法院在判定债务承担时,会先明确债务性质,再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那基本就是负债方自己承担;如果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先看共同财产够不够还,不够的话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来判。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结婚前个人借的钱,或者结婚后未经另一半同意所借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钱,还有与特定遗嘱或赠予合同相关由一方承担的债务等。





